涉及六个领域!黑龙江省卫健委出台行政处罚裁量基准

发布时间:2023-08-15 12:11:25
来源:腾讯网


【资料图】

为进一步规范全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行使,促进依法行政,保护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,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,制定了《黑龙江省规范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》(以下简称《实施办法》)《黑龙江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基准(2023年版)》(以下简称《裁量基准》),于近日正式印发。

《实施办法》要求裁量要遵循合法性、合理性、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的原则,对违法情节及裁量阶次进行细化量化要体现过罚相当的要求,为规范行使裁量权提供了制度支撑、技术支持。根据《实施办法》确定的裁量规则和技术规范,按照事项、依据、裁量标准的体例制定《裁量基准》,其中裁量标准分为不予处罚、减轻处罚、从轻处罚、较轻处罚、一般处罚、较重处罚以及从重处罚7个阶次,每一个阶次对应裁量情节及处罚标准。裁量情节以违法所得、违法行为持续时间、涉及人数、社会危害程度等作为基准列举说明;处罚标准对种类和幅度作了相应的细化量化,尽量缩减执法人员行政裁量的空间。

《裁量基准》对73部法律、法规和规章规定的由卫生健康部门执行的行政处罚事项进行裁量,涉及医疗机构监督管理、母婴保健与人口家庭、疾病预防控制与生物安全、职业防护(健康)等六个领域。裁量处罚事项422个,其中不予处罚179个、减轻处罚10个、从轻处罚396个、较轻处罚4个、一般处罚416个、较重处罚173个、从重处罚421个。

龙头新闻·生活报 记者:王秋实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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